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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绛:翻译的技巧
日期:2017-02-11 13:53  点击:691
 一九八六年,我写过一篇《失败的经验----试谈翻译》,记不起在什么刊物上发表过。文章未引起任何反应,我想是不值一看,打算削弃。钟书说:文章没有空论,却有实用,劝我保留。这篇文章就收入我的《作品集》了。如今重读旧文,觉得我没把意思表达清楚,所举例句,也未注明原文。所以我稍加修改,并换了题目。
 
我对自己的翻译,总觉未臻完善。所以我翻译的作品虽然不多,失败的经验却不少。由失败的经验试谈翻译,就是从经验中摸索怎样可以更臻完善。我就把原题改为《翻译的技巧》。
 
我暂且撇开理论----理论只在下文所谈的经验里逐渐体现。反正一切翻译理论的指导思想,无非把原作换一种文字,照模照样地表达。原文说什么,译文就说什么;原文怎么说,译文也怎么说。这是翻译家一致承认的。至于如何贯穿这个指导思想,却没有现成的规律;具体问题只能各别解决。因此谈翻译离不开实例。可是原作的语种不同,不免限止了对这个问题的共同认识;而实例又东鳞西爪,很难组织成为系统。我试图不引原文而用半成品为例,并尽量把问题组成系统。     
 
谈失败的经验,不免强调翻译的困难。至少,这是一项苦差,因为一切得听从主人,不能自作主张。而且一仆二主,同时伺候着两个主人:一是原著,二是译文的读者。译者一方面得彻底了解原著;不仅了解字句的意义,还须领会字句之间的含蕴,字句之外的语气声调。另一方面,译文的读者要求从译文里领略原文。
 
译者得用读者的语言,把原作的内容按原样表达;内容不可有所增删,语气声调也不可走样。原文的弦外之音,只从弦上传出;含蕴未吐的意思,也只附着在字句上。译者只能在译文的字句上用功夫表达,不能插入自己的解释或擅用自己的说法。译者须对原著彻底了解,方才能够贴合着原文,照模照样地向读者表达。可是尽管了解彻底,未必就能照样表达。彻底理解不易,贴合着原著照模照样地表达更难。     
 
我的经验只限于把英文、法文、西班牙文的原著译成汉语。西方语法和汉语语法大不相同。如果把欧洲同一语系的语言从这一种译成那一种,就是唐吉诃德所谓“好比誊录或抄写”;如要翻成汉语就不那么现成了。略有经验的译者都会感到西方语言和汉语行文顺逆不同,晋代释道安翻译佛经时所谓“胡语尽倒”。要把西方语文翻成通顺的汉语,就得翻个大跟头才颠倒得过来。我仿照现在常用的“难度”、“甜度”等说法,试用个“翻译度”的辞儿来解释问题。同一语系之间的“翻译度”不大,移过点儿就到家了,恰是名副其实的“迻译”。汉语和西方语言之间的“翻译度”很大。如果“翻译度”不足,文句就仿佛翻跟头没有翻成而栽倒在地,或是两脚朝天,或识蹩了脚、拐了腿,站不平稳。
      
翻跟头只是比喻。而且翻跟头是个快动作----翻译也是快动作:读懂原文,想一想,就翻出来。要讲明怎么翻,得用实际的语言,从慢镜头下一一解释。  
    
“胡语尽倒”的“倒”,并不指全文语言颠倒。汉语和西方语言同样是从第一句开始,一句接一句,一段接一段,直到结尾;不同主要在句子内部的结构。西方语言多复句,可以很长;汉文多单句,往往很短。即使原文是简短的单句,译文也不能死挨着原文一字字的次序来翻,这已是常识了。所以翻译得把原文的句子作为单位,一句挨一句翻。      
翻译包括以下几道工序。
 
以句为单位,译妥每一句
 
翻译总挨着原文的一句一句翻,但原文一句,不一定是译文的一句。原文冗长的复句,可以包含主句、分句、形容词组、副词组等等。按汉文语法,一个句子里容纳不下许多分句和词组。如果必定要按原著一句还它一句,就达不出原文的意义;所以断句是免不了的。可是如果断句不当,或断成的一句句排列次序不当,译文还是达不出原文的意义。怎样断句,怎么组合(即排列)断成的一句句,没有一定的规律,不过还是有个方法,也有个原则。
 
方法是分清这一句里的主句、分句、以及各种词组;并认明以上各部分的从属关系。在这个基础上,把原句断成几句,重新组合。不论原句多么曲折繁复,读懂了,总分得清。好比九连环,一环扣一环,可是能套上就能解开。
 
原则是突出主句,并衬托出各部分之间的从属关系。主句没有固定的位置,可在前,可在后,可在中间,甚至也可切断。从属的各分句、各词组都要安放在合适的位置,使这一组重新组合的断句,读起来和原文的那一句是同一个意思,也是同样的说法。在组合这些断句的工序里,不能有所遗漏,也不能增添,好比拼七巧板,原是正方形,可改成长方形,但重拼时不能减少一块或增添一块板。      
 
试举例说明。我采用冗长的复句为例,因为翻译这类句子,如果不断句,或断句后排列不当,造成的不信不达较为明显,便于说明问题。
 
这个例句,包含A、B 两分句。去掉了枝枝叶叶的形容词组和副词组,A句的主句是“我大着胆子跑出来”。B句带着一个有因果关系的分句:“可是我的命运注定,当时我的头脑特别清醒(主句);所以我不愿向冤家报复,而要在自己身上泄愤(分句)。”       
我分别用三种表达方式:
      
(一)最接近原文的死译,标点都按照原文(但每个词组的内部不死译,否则,全句读来会不知所云)。
     
(二)断成几句,并颠倒了次序。
     
(三)因意义欠醒豁,再度排列断句的次序。
 
我把三种译文并列,便于比较。第(三)种译文未必完善,只是比第(二)种对原文更信,也更能表达原意。      
 
A 句
 
(一)
我在看到全家人一片混乱时,我大胆跑出来,不顾被人看见与否,我带着决心如果被人看见,我就大干一场,叫全世界都了解我胸中理直义正的愤怒,在对奸诈的堂费南铎的惩罚中 ,甚至对那尚未苏醒的水性女人。
 
(二)
我瞧他们家一片混乱,就大着胆子跑了出来,不管人家看见不看见。我打定主意,如果给人看见,就大干一场,惩罚奸诈的堂费南铎、甚至那昏迷未醒的水性女人,让人人都知道我怀着理直义正的愤怒。
 
(三)
我瞧他们家一片混乱,就大着胆子跑出来,不管人家看见不看见。我打定主意,如果给人看见,就大干一场,惩罚奸诈的堂费南铎,也不饶那昏迷未醒的水性女人,让人人知道我满怀气愤是合乎公道正义的。 
               
B 句
 
(一)
可是我的命运,为了更大的坏运,假如可能还有更坏的,准保留着我,注定在那个时候我往后昏迷的头脑特别清醒;所以,我不愿对我的两大冤家报复(这,因为他们绝没有想到我,是容易办到的),我要用自己的手,把他们应受的惩罚加在自己身上,甚至比对待他们的海厉害,如果那时候杀了他们,因为突然一死痛苦马上就完了;可是延长的痛苦用折磨连续地杀,不能完结性命。
 
(二)
可是命运准是保留着我去承当更倒霉的事呢 - 假如还会有更倒霉的事。命里注定我往后昏迷不清的头脑,那时候格外清醒。我当时如果向自己的两大冤家报仇,很容易做到,因为他们心上绝没有想到我这个人。可是我不想这么办。我只想对自己泄愤,把他们该受的痛苦加在自己身上。我即使当场杀了他们,也不如我对待自己的那么残酷。因为突然的痛苦,一下子就完了,而长期的折磨,好比经常受杀戮之痛而自杀,比马上送命更加痛苦。
 
(三)
可是命运准保留着我去承当更倒霉的事呢 - 假如还会有更倒霉的事。命里注定我往后昏迷不清的头脑,那时候格外清醒。我不愿向我的两大冤家发泄怨愤,只想惩罚自己,把他们应得的痛苦亲手施加在自己身上,甚至比对待他们还要残酷。我当时如果向他们俩报复,很容易办到,因为他们心上绝没有想到我这个人。可是我即使当场杀了他们,突然一死的痛苦是一下子就完的,而我糟蹋自己,却是长期的慢性自杀,比马上送命更加痛苦。
          
从以上三种译文里,可看出如下几点。
 
原文不断句,是瘫痪的句子,不对照原文就读不通。复句里的主句、分句和各个词组,正如单句里的单字一样,翻译时不能不重作安排,也不能照用原来的标点。      
 
长句断成的短句,重作安排时如组合不当,原句的意思就不够醒豁。译文(二)的一组句子,读上来各句都还通顺,可是有几句散漫无着。全组的句子没有突出原文的主句,也没有显出各句之间的从属关系,因此原句的意思不醒豁。      
 
译文(三)重作安排后,较译文(二)更忠实于原意,语气也更顺畅。短句内部没什么变动,变动只在各短句的部位。       
 
可见最大的困难不在断句,而在重新组合这些切断后的短句。译者总对照着原文翻,不免受到原文顺序的影响;这是不由自主的。原句越是冗长曲折,译者越得把原句读了又读,把那句子融会于心。原句的顺序(外国句法的顺序)也就停滞在头脑里了。从慢镜头下来看,就是分解了主句、分句、各式词组之后,重新组合的时候,译者还受原句顺序的束缚。这就需要一个“冷却”的过程,摆脱这个顺序。孟德斯鸠论翻译拉丁文的困难时说:“先得精通拉丁文,然后把拉丁文忘掉。”“把拉丁文忘掉”,就是我说的“冷却”。经过“冷却”,再读译文,就容易看出不妥的地方;再对照原文,就能发现问题,予以改正。     
 
我曾见译者因为把握不稳,怕冒风险,以为离原文愈近愈安全----也就是说,“翻译度”愈小愈妥;即使译文不通畅,至少是“信”的。可是达不出原意的译文,说不上信。“死译”、“硬译”、“直译”大约都是认为“翻译度”愈小愈妥的表现。从上面所举的例句,可以看出,“翻译度”愈小,就是说,在文字上贴得愈近,那么,在意思的表达上就离得愈远。原意不达,就是不信。畅达的译文未必信,辞不达意的译文必定不信。我相信这也是翻译的常识了。这里不妨提一下翻译界所谓“意译”。我不大了解什么叫“意译”。如果译者把原著的意思用自己的话来说,那不是翻译,是解释,是译意。我认为翻译者没有这点自由。德国翻译理论家考厄(P.Cauer)所谓“尽可能的忠实,必不可少的自由”,只适用于译者对自己的两个主人不能兼顾的时候。这点不忠实和自由,只好比走钢丝的时候,容许运用技巧不左右倾跌的自由。
 
上文曾以拼七巧板为喻,说不该加一块板或减一块板。这话需稍加说明。这不过是说:“不可任意增删原文,但不是死死的一字还它一字。比如原句一个主词可以领一串分句,断句后就得增添主词。原句的介词、冠词、连接词等等,按汉文语法如果可省,就不必照用。不过译者不能回避自己不了解的字句,或苦于说不明白,就略过不译;也不能因为重组原句的时候,有些部分找不到合适的位置,就干脆简掉。一方面,也不能因为表达不清楚,插入自己的解释。上面例句里的“我”字译为“我这个人”,因为原意正是指“我这个人”,并没有外加新意而“加一块七巧板”。这种地方,译者得灵活掌握。
     
有时汉文句子言简意赅,也有时西方的文句简约而含意多。试举一比较句为例。      
 
原句是充满感情的一句对话。主句是“你为什么不去把那个忠实的朋友叫来呀?”分句是“[他是]太阳所照见的、黑夜所包藏的朋友中最忠实的朋友。”(这句话是反话,“忠实”指不忠实。)我仍然并列三种译文。
  
(一)
“……你为什么不去召唤那个最忠实的朋友,在朋友中太阳所看见的,或黑夜所遮盖的?……”
 
(二)
“……你为什么不去把白日所见、黑夜所藏的最忠实的朋友叫来呀?……”
 
(三)
“……你为什么不去把那位忠实的朋友叫来呀?比他更忠实的朋友,太阳没照见过,黑夜也没包藏过!……”        
 
译文(一)不可解。译文(二)是一种没有人说的汉语,而且没有达出原文所含比较的意思。比较总有两层含意,一层比一层深。原句用比较的联系代词,汉文语法里没有。对话也不宜长。译文(三)把复句分断为单句,并达出比较的意思,并没有擅自“增添一块七巧板”。      
 
再举一比较句为例。      
 
原句有两层意思。一,“杜尔西内娅受到您的称赞就更幸福、更有名。”二,别人的称赞都不如您的称赞。“我仍并列三种译文。 
 
(一)
杜尔西内娅在这个世界上会更幸福更有名,因为曾受到您的称赞,比了世界上最雄辩者所能给她的一切称赞。
 
(二)
您对杜尔西内娅的称赞、盖过了旁人对她的称赞,能为她造福扬名。
 
(三)
杜尔西内娅有您称赞,就增添了幸福和名望;别人怎么样儿极口赞誉,也抵不过您这几句话的分量。       
 
 译文(一)是“翻译度”最小的,不达意。译文(二)读来好像缺少些什么,译文“缺了一块七巧板”。(三)补足了那点短缺。   
 
把原文的一句句连缀成章
 
我免得啰嗦,举一可以反三,否则多举也没用。
 
译文是按原文一句挨一句翻的,成章好像算不上一道工序。因为原句分断后,这组短句在翻译得过程里,已经力求上下连贯,前后呼应,并传出原句的语气声调。可是句内各部分的次序已有颠倒,译者连缀成章的不是原文的一句句,而是原文句子里或前或后或中间的部分。因此连缀成章不仅要注意重新组合的短句是否连贯,还需注意上一段和下一段是否连贯,每一主句的意义是否明显等等。尤需注意的是原文第一句里的短句,不能混入原文第二句;原文第二句内的短句,不能混入原文第一句。原文的每一句是一个单位,和上句下句严格圈断。因为邻近的短句如果相混,会走失原文的语气和语意。通读全部译文时,必须对照原文。如果文理不顺,只能在原文每一句的内部作文字上的调正和妥洽。      
我曾见出版社因译文不通顺而请不懂原文的人修润译稿,结果译文通顺了,但和原文不拍合了。  
 
洗练全文
 
把译成的句子连起来,即使句句通顺,有时也难免重叠呆滞的毛病。如果原文并不重叠呆滞,那就是连缀笨拙的缘故了。西文语法和汉文语法繁简各有不同。例如西文常用关系代词,汉文不用关系代词,但另有方法免去代词。西文语法,常用“因为”、“所以”来表达因果关系。汉文只需把句子一倒,因果关系就很分明。试举一短例。这句话的上文是“他们都到某处去了”。我并列两种译文。
 
(一)
他们都到伦敦去了;我没有和他们同到那里去,因为我头晕。
 
(二)
他们都到伦敦去了;我头晕,没去。
 
译文(一)和(二)是同样的话。从这个例子可说明两件事:
     
1. 颠倒一下次序,因果关系就很明显。
     
2. 上文已经说过的话,下文不必重复,除非原文着意重复。      
 
至于怎样把每个短句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,避免重复啰嗦,那就全看译者的表达能力了。所以我只举一短句为例,不另举长篇。     
 
简掉可简的字,就是唐代刘知几《史通》、《外篇》所谓“点烦”。芟芜去杂,可减掉大批“废字”,把译文洗练得明快流畅。这是一道很细致、也很艰巨的工序。一方面得设法把一句话提炼得简洁而贴切;一方面得留神不删掉不可省的字。在这道工序里得注意两件事。
 
(一)“点烦”的过程里不免又颠倒些短句。属于原文上一句的部分,和属于原文下一句的部分,不能颠倒,也不能连接为一句,因为这样容易走失原文的语气。
 
(二)不能因为追求译文的利索而忽略原文的风格。如果去掉的字过多,读来会觉得迫促,失去原文的从容和缓。如果可省的字保留过多,又会影响原文的明快。这都需译者掌握得宜。我自己就掌握不稳,往往一下子去掉了过多的字,到再版的时候又斟酌添补。
 
选择最适当的字
 
翻译同一语系的文字,常有危险误用字面相同而意义不同的字,所谓“靠不住的朋友”(Les faux amis)。英国某首相夫人告诉一位法国朋友:“我丈夫带了好多文件开内阁会议去了。”可是她的法文却说成:“我丈夫带了好多手纸上厕所去了。”英文和法文的“小房间”(cabinet)字面相同而所指不同,是不可靠的朋友;而“纸”由上下文的联系,产生了不同的解释。在西文文字和汉文之间没有这种危险。      
 
可是同一语系的文字相近,找到对当的字比较容易。汉语和西方语系的文字相去很远,而汉文的词汇又非常丰富,如果译者不能掌握,那些文字只陌生地躲在远处,不听使唤。译者虽然了解原文的意义,表达原意所需要的文字不能招之即来,就格格不吐,说不成话。英汉、法汉、西汉语等字典里的汉语诠释,当然可以帮忙,不过上下文不同,用字也就不同,有时字典上的字也并不适用。所以译者需储有大量词汇:通俗的、典雅的、说理的、叙述的、形容的等等,供他随意运用。译者如果词汇贫乏,即使精通西方语文,也不能把原文的意思,如原作那样表达出来。      
 
选字有许多特殊的困难。      
 
一个概念的名字概括许多意思,而一般人对这个概念并没有明确的认识。为一个概念定名就很困难,严复《天演论》译例所谓“一名之立,旬月踟蹰”。便是定下名目,附上原文,往往还需加注说明。      
 
没有等同事物的字,三国时释之谦翻译佛经时所谓“名物不同”,压根儿无法翻译。有的译者采用音译,附上原文,加注说明。这就等于不翻译,只加注解释。有的采用相似的字而加注说明。
     
双关语很难音义兼顾。便是挖空心思,也只靠偶然巧合,还不免带几分勉强。一般只能顾全更重要的一头。      
 
翻专门术语,需了解那门专业所指的意思,不能按字面敷衍,尽管翻译的不是讲那门专业的著作而只在小说里偶尔提到。      
 
有特殊解释的字,只能参考各专家的注释。
 
以上所举的种种特殊困难,各有特殊的解决法;译者最不易调度的,确实普通文字。我词汇贫乏,恰当的字往往不能一想就来,需一换再换,才找到比较恰当的。
    
试举数例。我仍举三种译文。字下有点的,是需要斟酌的文字。       
 
(一)……触及他的本钱就触及他的灵魂……
 
(二)……动用他的本钱就刺心彻骨似的痛……
 
(三)……动了他的老本儿,就动了他的命根子……   
       
译文(一)“触及”钱并不花钱,所以不达意。
     
译文(二)较达意,但和原文的说法不贴。
     
译文(三)比(一)、(二)较信也较达。      
 
以下例句,接着上文堂吉诃德期待着侏儒在城上吹号角等事。
 
(一)可是看到[事情]被拖延着……
 
(二)可是事情却拖延着未实现……
 
(三)可是迟迟不见动静……
 
译文(一)是死译;译文(二)比较达意;译文(三)比(一)和(二)更信也更达。
 
以下例句说一人黑夜在荒野里。   
 
(一)……四下里的沉寂,邀请我怨苦……
 
(二)……四下里的沉寂,使我忍不住自悲自叹……
 
(三)……四下里的沉寂,仿佛等待着听我诉苦……
     
译文(一)是死译,意思倒是很明显,只是用法生硬;译文(二)没把“邀请”的意思充分表达;译文(三)比较忠实也比较达意。从以上的例句,可见很普通的字只要用得恰当,就更能贴合着原样来表达原意。这类的字,好像用这个也行,用那个也行,可是要用得恰当,往往很费推敲。           
 
注释
 
 
译者少不了为本国读者做注解,原版编者的注释对译者有用,对阅读译本的读者未必同样合用。不同时代、不同地域的风土习惯各有不同,译者需为本国读者着想,为他们做注。试举一例。
     
《小癞子》里的小癞子自称“托美思河上的小癞子”。他说只因为他是在托美思河上的磨房里出生的,所以他名正言顺地是托美思河上的小癞子。“河上”的“上”字,原文是“en”,只能译“河上”或“河中”、“河里”,不能译作“河边”。可是一个人怎能在河上或河里出生呢?除非在船上。这里就需要注解了。从前西班牙的磨房借用水力推磨,磨房浮系在水上的激流中(参看《唐吉诃德》第二部第二十九章),磨房浮在水上。
     
我翻译的《吉尔.布拉斯》里,有医家相争一节,我曾因为做这一个注,读了整整一小本古医书。我得明白他们相争的道理,才能用上适当的语言。      
 
又如原文里兄弟、姊妹、叔、伯、舅、姨、甥、侄等名称,不像我国各有分别,而译文里有时不变含糊,这倒不必用注解,可是也得费工夫查究分辨。读者往往看不到译者这些方面下的功夫。不过花了功夫,增添常识,也是译者的意外收获。         
 
其他
 
现在我略谈几点肤浅的体会。      
 
有些汉语常用的四字句如“风和日暖”、“理直气壮”等。这类词儿因为用熟了,多少带些固定性,应用的时候就得小心。因为翻译西方文字的时候,往往只有一半适用,另一半改掉又不合适,用商也不合适。例如我的译文曾用“和风朗日”,而原文只有空气,没有风,因此改为“天气晴和”。又例如我国常用语是“理直气壮”,而原文却是“理直义正”。我用了这四字又嫌生硬,改为“合乎正义公道。”     
 
由此联想到成语的翻译。汉文和西方成语如果只有半句相似,当然不能移用;即使意义完全相同,表达的方式不同也不该移用。因为成语带有本土风味。保持不同的说法,可以保持异国情调。举例如下:    
 
西班牙成语
汉文成语      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 
事成事败,全看运道好坏。 
谋事在人,成事在天。    
 
吃饭需节制,晚饭尤宜少吃。
晚饭少吃口,活到九十九。    
 
祸若单行,就算大幸。 
[福无双至]祸不单行。    
 
这一扇门关了,那一扇门又开了。 
天无绝人之路。   
 
不作超人之事,不成出众之人。 
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      
    
差异有大有小,可是两国成语不完全一样。
 
我只翻译过《唐吉诃德》里的诗。我所见的法译本都把原诗译成忠实的散文,英译本都译成自由的诗----原诗十二行往往译成十行,意思也不求忠实。法语和西班牙语更相近。我因此注意到语系相同的文字,往往只尾部拼法不同,这就押不成韵了。汉文和西方与文远不相同,同义字又十分丰富,押韵时可供选择的很多。如果用全诗最不能妥协的字作韵脚,要忠实于原文而又押韵,比翻译同语系的文字反而容易。不过译诗之难不在押韵。幸亏《唐吉诃德》里夹杂的诗,多半只是所谓“押韵而已”。我曾妄图翻译莎士比亚和雪莱的诗。一行里每个形容词、每个隐喻所包含、暗示、并引起的思想感情无穷繁复,要用相应的形容词或隐喻来表达而无所遗漏,实在难之又难。看来愈是好诗,经过翻译损失愈大。而空洞无物的诗,换一种文字再押上韵,却并不难。      
 
我曾听到前辈翻译家说:“多通几国外文,对翻译很有帮助。”这话确是不错的,不过帮助有个范围;越出范围,反成障碍。如果对原文理解不足,别种文字的译本可辅助理解。可是在翻译过程里,要把原文融会于心,加以澄清的阶段,如介入另一种文字的翻译,就加添杂质而搅浑了。从慢镜头下届时,把原文分成短句又重新组合的阶段,加入另一种文字的译文,就打乱了条理,因为西方语言的文字尽管相近,文法究竟各有差异。宁愿把精力集中在原文上。不要用别种译文来打搅。等翻译完毕,可再用别种文字的译本来校订。如发现意义有差别,语气有轻重,就可重加推敲。      
 
末了我要谈谈“信、达、雅”的“雅”字。我曾以为翻译只求亦信亦达,“雅”是外加的文饰。最近我为《唐吉诃德》第四版校订译文,发现毛病很多,有的文句欠妥,有的辞意欠醒。我每找到更恰当的文字或更恰当的表达方式,就觉得译文更信更达、也更好些。“好”是否就是所谓“雅”呢?(不用“雅”字也可,但“雅”字却也现成。)福楼拜追求“最恰当的自”(Le mot juste)。用上最恰当的字,文章就雅。翻译确也追求这么一个标准:不仅能信能达,还要“信”得贴切,“达”得恰当----称为“雅”也可。我远远不能达到这个目标,但是我相信,一切从事文学翻译的人都意识到有这么一个目标。
 
这篇文章总结我翻译的经验。翻译欠妥的例句,都是我自己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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