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销 毁
销毁商品是一种海关制度,实行此种制度时外国商品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销毁。此时,不对这些商品征收海关税,亦不对其采取经济政策所规定的各项措施。只能销毁实际上已运进俄罗斯的外因商品,并且要得到海关的批准。
若要获准销毁商品,首要的条件是不花国家一分钱。禁止销毁转口商品和在俄罗斯境内自由流通的商品。不许销毁有艺术价值、历史价值和考古价值的物品;濒临绝种的动物和植物;以及没收、查封和请求向俄罗斯进口的商品。除此之外,国家海关委员会还要监视货物的销毁工作,不让人们从已销毁的商品中捡拾感兴趣的东西。
国家海关委员会对销毁的方式不加限制商品可以拆毁、撕碎、穿洞、焚烧甚至掩埋,但是,要做至不危害环境。
应当说,销毁这一海关规定并不像初看起来那样于事无补。据进口商们说,他们常常运用这一制度。比如,展出商品用的展台常常要销毁(因为运回的费用往往高于展台本身的价值),过期商品或劣质商品也往往需要销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