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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语基础语法
เคย的用法
日期:
2014-03-13 22:32
点击:
1715
เคย副词,用在动词前,表示过去发生的某种行为,意思是“曾,曾经•••过”,如:
我曾去过泰国两次。
ผมเคยไปเมืองไทยสองครั้ง
我还没去过他家呢。
ฉันยังไม่เคยไปบ้านเขาเลย
你吃过泰国菜吗?
คุณแคยทานอาหารไทยไหม
我曾经学过日语。
หนูเคยเรียนภาษาญิ่ปุ่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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